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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8-06-19 来源: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彻底杜绝因秸秆露天焚烧和随意弃置造成环境污染,解决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大气环境,实现农作物秸秆变废为宝,近日,睢宁县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了2018年的工作目标,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02.394万亩,并分解到18个镇(街道)。要求各镇(街道)要细化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将秸秆还田和离田面积等目标任务要具体分解到村和地块,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意见》还明确“县财政按照每亩0.2元的标准安排县农机局工作经费;按照每亩0.5元的标准安排县级第三方核查及核查第三方工作经费;按照每亩2元的标准安排各镇(街道)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经费。”。为全县顺利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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