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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发布《关于公开选取2021年洪泽区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主体的通知》
时间:2021-10-27 来源:洪泽区农机推广站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1年省下达我区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面积3万亩,补助金额每亩40元。为了圆满保质保量的完成省厅下达目标任务,该区印发了《关于公开选取2021年洪泽区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主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公开方式选取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主体。

《通知》明确了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的要求、申报时间以及具体的注意事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区政务网系统将通知下发至各镇(街道),请各镇(街道)通知符合条件的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同时将《通知》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区农机推广站还将邀请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办参与审核项目主体,审核后择优选取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的主体,根据机具保有数量分配作业面积,并在区政务公共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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