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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机局计划将市级农机行政审批权全部下放
时间:2018-09-11 来源: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闭本页
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市农机局着力在“清障提效”上下功夫,对标全国农机系统先进经验,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制订了全国一流营商环境行政审批下放专项计划,将市级审批的四项行政许可全部下放到县(市)、区,计划到2019年3月1日下放到位,待审批后实施。市农机局承担着全市农机管理服务职能,现有行政审批权力四项,主要涉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驾驶证核发、报废农业机械经营许可、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服务对象为农机管理(使用)者、报废回收经营企业和驾驶培训机构,他们大多分布在县(市)、区,且申办业务需先由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审核,报市级审批,流程繁琐,审批时间长。为打破这一长期的审批方式,压缩审批空间、时间,市农机局先后组织人员赴河南驻马店、江苏扬州、辽宁锦州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认为将市级行政审批下放到县(市)、区,符合农机相关法规规定,真正实现简政放权,让群众少跑路、降低农民负担。行政审批下放期间,市农机局将与编制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确保编制和人员的落实,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确保各县(市)、区能够接得住、接得好,确保下放的农机行政审批业务不断档。同时积极与省农机主管部门协调,争取农机安全监理网与江苏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农机行政许可全部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实施行政审批下放是农机系统清障提效、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将构建形成“审批时限最少、办理效率最高、营商成本最低、政务服务最优”,争创全国一流的农机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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