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主动协助县区完成规定与自选动作。重点关注各县区政府出台的《实施方案》中补助对象、操作程序和责任落实。重点监管指标下达、宣传告知、补助确认、第三方核查、县区各级抽查、资金兑付和绩效评价等程序性工作。
二是重点监督各县(区)执行程序的规范性。包括《政策告知书》是否印发到所有种植户、农机合作社、农机手;对第三方核查、县区级抽查以及兑付公示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各县(区)资金兑付进度和指标使用情况,指导督促县(区)按序时进度兑付。
三是严肃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价。作业前重点了解各地指标分配使用、政策操作培训、机具准备等有关情况;作业中适时组织事中检查,重点了解各地秸秆还田进展情况和在政策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业后根据省局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各地进行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近期全市工作的重点就是对照全省2017-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市级专项督查,重点检查2017年作业补助资金兑付情况、2017年资金决算审核确认以及2018年夏季作业补助资金兑付到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