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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多措并举,做好秸秆禁烧禁抛和 综合利用工作
时间:2021-06-22 来源:洪泽区农机推广站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闭本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委区政府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食品科技园等相关部门为禁烧工作的实施主体,对辖区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

二、加大宣传,广泛引导。各实施主体要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播放和刊载禁烧通告、悬挂禁烧标语、组织宣传车辆、宣传人员深入村、居巡回宣讲等形式,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政策、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通过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控秸秆焚烧。

三、综合利用,建全机制。各镇(街道)及园、林、场、圃要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优化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引导农户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汛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际,夏季鼓励各主体积极开展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特别是要推进国考断面上游重要水体周边农田秸秆离田利用,秋季引导广大农户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工作。对于实施秸秆还田的,要引导按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组织实施,防止出现因秸秆留茬过高而留下焚烧的隐患,切实提高秸秆还田作业质量和效率。对于实施秸秆离田的,要做好政企对接,协助离田主体做好农户思想工作和逐村逐户田块落实工作,包干人员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排定作物收割顺序,并与离田主体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协助做好离田现场各项事务的协调工作。

四、强化监管,严防死守。各实施主体在农作物收割期间要实行蹲点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对重点区域要实行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充分发挥“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对全区60个视频点位进行实时监控;实行联防联控,建立以镇(街道)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头、机头、田头,成立应急小分队,确保及时处置秸秆焚烧突发事件;区生态环境局要牵头将秸秆禁烧作为环境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巡查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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