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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健全秸秆机械化还田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时间:2018-06-20 来源: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闭本页

为把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通州区农机局今年进一步加快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是实行分组确认统计,村级统一填报。通州区从加强行政推动和行政监管入手,在作业期间,按照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各镇(区、园、街道)在各村组织分片干部和村民组长同步做好作业地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的统计核实和评价确认,补助对象签字确认等,按村民小组填写《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分组统计确认表》并对还田作业现场拍照存档。作业结束后,村委会根据《分组确认统计表》统一填报《作业补助村级申报表》。其后,各镇(区、园、街道)由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组织,按村对还田作业补助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将作业补助对象和金额,分村在村级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是从严规范资金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对省级专项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通州区今年继续认真做好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规范兑付和资金管理等,继续实行由区级财政部门将省级和区镇配套补助资金通过一折通系统直接打卡给补助对象。按照省文件的相关要求,区农机部门对发放银行发出了《规范秸秆还田作业补助发放摘要的通知》,要求打卡时注明“2018年夏(秋)季秸秆还田作业补助”字样。在区出台的文件中,对资金纪律进行了严肃申明:严禁将没有实施还田的单位或个人列为申报主体和补助对象;严禁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列为还田作业补助对象;严禁虚报面积、套取补助;严禁将作业质量不达标和秸秆离田列入还田作业补助申报面积;严禁同一作业地块同一季节重复申请作业补助;严禁截留、挪用、转移专项资金;严禁镇村以任何理由从补助对象收回补助资

三是全面执行责任追究,明确责任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签字”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对经核查准确率过低的村,如补助对象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在2年内取消作业补助资格;如查实为镇村在申报中监管不力的,将向区监察部门反映,进行通报批评,依据党纪政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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