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新旧规定下驾驶证准驾机型转换工作,通州区农机监理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加强新旧准驾机型转换规则的宣传工作,减少新旧准驾机型转换带来的矛盾,尤其做好变型拖拉机驾驶证的转换工作。
自6月1日起,对拥有本辖区变型拖拉机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因办理业务需要重新制发驾驶证的,根据申请核发不同的驾驶证,严格变型拖拉机驾驶人周期记分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一是公告宣传。在农机监理办证大厅、农机考试检验便民服务点和农机校等地粘贴《告全区变型拖拉机驾驶人的一封信》。
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和业务管理。严格执行销售、上牌、转入、培训、发证的“五停止”和“存量管理、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期注销、强制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快存量变型拖拉机的报废和淘汰。存量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的业务表格、工作流程、证件样式、发证机关印章等,根据业务需要制发“变型拖拉机”驾驶证。
三是强化变拖驾驶证管理。严格执行省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持有拖拉机“G”证或“G和变拖”证的驾驶人,换发“G2”驾驶证,书面申请保留变型拖拉机驾驶证,暂时再换发一本老式《拖拉机驾驶证》 “G”或“变拖”证。对持有“变拖”拖拉机证的驾驶人,书面申请保留变型拖拉机驾驶证资格的,暂时仍换发一本老式《拖拉机驾驶证》 “变拖” 证。凡持有拖拉机“G” 或“G和变拖”证的驾驶人,不再驾驶变型拖拉机和保留变拖驾驶资格的,可换发“G2”驾驶证。已申请注销或符合法定注销条件的,不可换领或恢复保留变型拖拉机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