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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扎实推进秸杆机械化还田工作
时间:2019-10-14 来源: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闭本页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宿豫区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推进措施,严格执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将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自2018年起,该区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要求,将秸秆还田补助对象由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大户调整为实际种植户。此次补助对象的调整,避免了农机合作社申报作业面积时弄虚作假的可能,切实增强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得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补助资金集中用于麦秸秆还田,对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确保全覆盖。适度开展稻秸秆还田作业补助。全区范围内严格执行25元/亩的补助标准。

加强技术培训与政策宣传。通过电视、网络、微信、横幅、印发《宿豫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对秸秆还田补助政策进行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组织现场会和培训班加强对作业机手的技术培训。农忙期间专门组织3个技术服务组,走乡串村,深入田间地头跟踪服务,对作业机手进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确保还田质量,真正达到改良土壤,节本增效的目的。

    加强核查监管与风险防控。作业前及时将补助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作业要求、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等信息通过宿豫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操作,切实抓好确认公示、区级第三方核查、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每年农业部门都要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补助资金管理和检查,重点检查政策执行和资金兑付到位情况,进一步完善行政检查、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核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杜绝虚报面积、套取补助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将秸秆还田补助政策执行到位,让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党的惠农政策。

                                                             宿豫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汪为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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