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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汊河兽医站开展禁止私屠滥宰行动
时间:2023-06-01 来源:扬州邗江农业农村局 邗江农机推广站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上级要求,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汊河兽医站于5月开始对所在辖区所有生猪养殖户及农贸市场开始宣传,发放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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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5月底,汊河兽医站共对26户生猪养殖户、汊河农贸市场、运西农贸市场、瓜州农贸市场所有售卖猪肉摊位人员进行发放禁止私屠滥宰生猪的告知书,并且详细地讲解私屠滥宰生猪的危害。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挂禁止私屠滥宰生猪的横幅,向所有进出农贸市场的人员宣传禁止私屠滥宰生猪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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