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的通知》(苏农办机〔2023〕3号)、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宿农机〔2023〕7号)和宿豫区《2023年全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宿豫农发〔2023〕45号)文件精神,确保公开、公正、规范落实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在总结近年核查经验基础上,2023年宿豫区继续采用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实行第三方开展核查的办法
经过前期的网上公开招标和现场开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宿豫区顺利完成2023年全区秸秆还田核查第三方招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