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南通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南通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通知》确定夏季秸秆禁烧督查巡查时间从5月21日至6月30日。重点区域为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和风景名胜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主城区周边30公里范围内。全市成立1个综合督察组和9个督查巡查组,每天9:00至23:00开展督查巡查。
南通市农委督查重点区域为海安市,由冯亚军副主任担任督查巡查组组长,农机推广中心集中抽调人员全力以赴投入到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中。督查巡查组已与海安市秸秆禁烧组织机构进行有效对接,近期将重点检查海安重点镇(街道)组织机构、机制建立情况;秸秆综合利用及机械设备准备情况;秸秆集中收集、分级消化制度和收储体系建立情况;镇、村、组秸秆临时堆场设置情况;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村(组)抢收抢运互助队伍组建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