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宿城区争取到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奖补资金1056万元,按照25元/亩标准进行补助,全年分解补助面积42.24万亩。根据省文件要求,坚持“夏季还田为主,秋季适度还田”的指导思想,还田补助资金主要安排在夏季使用。
一是把好主体申报关。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原则,取消农机合作社、农机户申报主体资格,采取以实际种植户作为补助对象,补助资金将由区财政通过一折通或银行账号直接发放到种植农户,减少资金兑付环节;二是把好面积核查关。通过招标确定第三方核查单位,采取村居申报、乡镇审核公示、第三方核查、区级抽查的方式开展核查工作,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三是把好职责权限关。总结以往的经验做法细化工作措施,制定适合我区的秸秆还田实施方案,实行各级签字制度,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确保把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