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农业机械化全场全面高效发展,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张家港市于日前出台了《2018-2020年张家港市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进全省农机化“一项行动、两大工程”工作,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的农机技术装备,对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补贴机具、补贴对象、补贴标准都做了具体要求。省级以上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56个品目;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依据同档次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继续实行“品目管理、自助购机、先购后补、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进行补贴。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张家港市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全面启动,也为今后三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