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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沭阳县农业农村局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单位”
时间:2024-02-27 来源:沭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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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沭阳县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以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沭阳县农业农村局先后有2个执法案件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优秀卷宗,1个执法案例被评为全省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办案数量、质量均居全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前列,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认可。

自沭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建以来,集中行使全县范围内农资打假、私屠滥宰、非法捕捞、农机执法等方面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沭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始终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执法、最严谨的处罚,推动县域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2023年以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447人次,检查农资、兽药、饲料等行业生产经营企业3991个次,处理投诉举报920余起,办理各类案件347件,其中普通程序117件,简易程序230件。办理大要案4件,移送公安机关线索1起。

下一步,沭阳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巩固拓展示范创建成果,以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为契机,着力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持续有效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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